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稽查执法系统与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率先实现对接
         2022年10月12日 15:59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210/383323.html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完成各项测试,在全区各厅局中率先实现与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对接。今后,自治区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可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查询,并接受在线监督。目前,已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监督平台推送案件信息15条,切实推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
 
           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于2021年底开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并上线试运行,实现执法文书的在线制作、在线审批、在线审核和电子签章以及音像记录的随时上传,以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过半年的试运行,系统应用稳定、使用效果良好,具备与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接条件。对接后,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信息可以直接推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监督平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完成各项测试,在全区各厅局中率先实现与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对接。今后,自治区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可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查询,并接受在线监督。目前,已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监督平台推送案件信息15条,切实推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
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于2021年底开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并上线试运行,实现执法文书的在线制作、在线审批、在线审核和电子签章以及音像记录的随时上传,以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过半年的试运行,系统应用稳定、使用效果良好,具备与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接条件。对接后,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信息可以直接推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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