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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推行“首违不罚”为市场注入“宽容活力剂”

2025年04月14日 10:22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非常感谢市场监管局给予的理解与指导,此次经历为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深刻认识到依法依规经营的每一个细节都不容有失。”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融安县校园周边某商店经营者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此前,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该商店内有在售的XX-素羊排等3种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18元。

图为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经核查,该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系初次违法,案发后该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件,还立即自行改正并开展自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五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3 版)》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据悉,自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两个清单具体内容,要求执法人员务必准确把握政策核心,确保在日常执法中能够精准运用。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要求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对于符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条件的案件,要求执法人员详细调查取证,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阐明具体理由,并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适用“两个清单”案件进行复查。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和执法不公现象发生,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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