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03月04日 08:29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试行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2025-04-1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的公告(2025-04-18)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等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2025-04-18)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公告(2025-04-15)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通知(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