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03月04日 08:29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2025-06-14)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06-12)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6-11)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2025-06-11)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电子计价秤计量技术规范宣贯的…(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