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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5年04月11日 11:29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召开《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协同机制不健全、全链条监管存在缝隙漏洞等问题。《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必将有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介绍,《意见》找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操作性。一是总结近年来各部门监管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顶层制度安排,比如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比如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及进口食品相关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等。三是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比如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网络交易各主体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纳入监管范畴等。四是聚焦民生关切的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配送等热点问题,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实现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的有机衔接以及责任的全面落实,真正让好制度好措施发挥好作用、实现好效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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