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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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星美凯龙经营了87家自营商场,275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8家家居商场,此外,红星美凯龙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46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48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2015年6月26日红星美凯龙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528),并于2018年1月17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即A股并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8),成为中国家居零售行业第一家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

红星美凯龙以“提升中国人的居家品位为己任,对每个家庭的居家环保负责任”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推动整个中国家居行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加大对绿色环保品牌的扶持,推动全社会绿色家居、和谐社会的发展。

红星美凯龙独创了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商品管理体系,360°全方位严苛筛选,并依托信用分类体系,将环保作为质量管控的重要一环,全国每家商场均配置了商检物价专员,对入驻企业进行评估。红星美凯龙集团运营管理部总监黄琨介绍,30多年来,红星美凯龙是行业“唯一”严格执行抽检制度的家居卖场,每年定期委托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模拟消费者真实购买过程,对主流品类产品进行环保质量抽检,以确保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质量标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绿色环保、安全放心的家居产品。

一方面,检测数据在红星美凯龙体系内400余家商场共享,检测不合格产品将第一时间通知商场和门店下架,为消费者把好商品质量关,保障消费者家居健康。另一方面,权威检测机构专家将对每个抽检不合格批次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改进提升建议发送品牌工厂,赋能品牌高质量发展。

2024年红星美凯龙联合42家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启动商品质量抽检项目,聘请4家优秀机构作为2024商品质量抽检项目品类牵头单位,聘请34位权威检测机构专家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环保质量标准专家讲师,参与支持红星美凯龙商场线上线下各类专业培训。

作为家居零售龙头企业,红星美凯龙还积极响应国务院27个部委联合发布的质量月活动政策,对红星美凯龙绿色环保提质升级,开展全国商场联动的环保质量月活动,线上线下全覆盖宣传绿色环保,形成红星美凯龙环保质量月新IP。

2024年环保质量月期间,红星美凯龙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的活动,与产业端、消费端多方协同、政企联动开展超300场次全国质量月、质量诚信承诺、品质消费倡议、消费者“走进工厂看质量”、走进实验室“家居检测开放日”、家居环保质量科普等活动,全国1000+主流家居品牌共同参与,线上线下36.8万人次积极互动。通过集中的绿色环保宣传互动,让消费者看到红星美凯龙重视家居行业绿色环保的态度,提升了绿色环保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好感度,为整个家居行业环保质量生态提升注入新能量。

红星美凯龙连续多次获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全国家居零售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上海品牌”认证、“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资深会员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金百合时尚零售与时尚消费”最佳实践案例等奖项荣誉。并作为主办单位,联合沸腾质量数据汇聚各界品质力量,举办多届家居质量大会和沸腾质量年度盛典,发起《聚质优价 破局焕新》宣言,宣告坚守品质的信念与决心,与众多品牌企业共筑家居品质,搭建放心消费环境,打通品质生产到品质消费的通道,提振家居消费信心。

红星美凯龙以“提升中国人的居家品位为己任,对每个家庭的居家环保负责任”为企业使命,为了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红星美凯龙推出了“星承诺、心服务”系列服务承诺。

红星美凯龙重点关注在售家居商品的绿色环保,每年定期委托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对商场内经营的家居建材商品进行环保质量抽检,以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环保强制标准。若消费者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所购商品经检测证实不符合国家环保强制标准,消费者可携带有效购物凭证至购买商场进行无条件退换货。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红星美凯龙除遵守“三包”规定外,还郑重做出了包括“商品质量负全责”等服务承诺。红星美凯龙承诺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不误导、不欺诈,并对因商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异议或投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经营范围:“红星美凯龙”家居零售

服务电话:400821321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简称“中国质检协会”或“质检协会”)筹备于1986年,并于1992年正式成立,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目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为2020年12月脱钩改革之前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历任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经济委员会质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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